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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曝光!(第22期)遂宁曝光有限空间等问题隐患
时间:2025-10-16 16:06:36  来源:

  为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10月13日,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川省欧邦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暗访检查,发现存在部分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消防方面问题隐患,现予以曝光:

  遂宁经开区:四川省欧邦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隐患一

  未建立全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化粪池、应急水池、中央空调机房等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

  法规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13号令)第6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整改要求

  立即对全厂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建立管理台账,并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隐患二

  未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法规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整改要求

  立即配齐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隐患三

  车间右侧爬梯无安全护笼。

  法规依据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第5.3.2条规定,梯段高度大于3m时宜设置安全护笼。单梯段高度大于7m时,应设置安全护笼。当攀登高度小于7m,但梯子顶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顶之上高度大于7m时,也应设置安全护笼。

  整改要求

  立即在钢制爬梯离地2.2米及以上处设置安全护笼。

  隐患四

  车间内部分消防通道堵塞。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整改要求

  立即撤除柜体,保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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