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某建材公司负责人愁眉不展,对方商贸公司拖欠90余万元货款已有数月,公司账上的现金流几近断裂……“再不付钱,我们公司真的撑不住了……”
近日,射洪法院通过精准运用财产保全措施,成功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短时间内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生动诠释了“以保全促履约、以保全提效率”的司法实践。

原告射洪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商贸公司签订《预拌商品混凝土及砂浆购销合同》,原告依法履约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90余万。原告方出于对胜诉权益可能落空的担忧,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保全中心迅速响应,坚持效率与权利保障并重,在6小时内依法审查、裁定并足额完成了保全措施,为债权的实现筑起了坚实的“防火墙”。
被告公司在账户被依法冻结后,立即意识到了强制执行措施对其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态度发生根本转变,从消极应对转为主动联系,寻求解决方案。
此次案件的高效办理,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主体主动履行义务,推动纠纷主动化解,真正实现以保全促履约、以保全提效率,让市场主体以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实现合法权益。下一步,射洪法院将持续深化财产保全,畅通企业保全绿色通道,以高效司法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